咱今天唠的这部《当爱已成往事<"http://@replace=10001" target="_blank">》,可不是李宗盛那首唱碎多少人心窝子的歌,而是一部2009年播出的32集情感大戏。别看现在有些年轻人可能不太晓得这部剧,但在当年,它可是实实在在地让不少观众守着电视机抹眼泪呐!故事围绕卫国、海训和高明这三个从小在城墙上玩耍长大的兄弟展开,时间跨度从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,正好是咱们国家改革开放头二十年的光景。这三男四女(还有马飞、杜丽、章卉、高兰)的感情纠葛和生活经历,把“光荣与梦想”、“阴谋与爱情”这永恒主题演绎得是淋漓尽致,让人看得是心里头百感交集。
命运这东西,有时候真由不得你不信邪。卫国、海训和高明这三兄弟,小时候在南京明城墙上看外头的世界,那叫一个无忧无虑,谁曾想马飞和杜丽这对表姐妹的出现,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。卫国这小子打小就迷音乐,梦想着在舞台上唱自己的歌。高中毕业时,他跟从北京来的会吹长笛的马飞看对眼了,可马飞母亲死活不同意。后来卫国报考歌舞团,马飞母亲(正好是团长)居然以录取为条件逼他离开马飞,卫国也是个硬骨头,不甘受辱,甚至一砖头拍废了自己弹琴的手。唉,那时候的爱情,咋就那么多磨难呢?
海训和高明同时爱上了杜丽,杜丽选了海训。海训去当兵后,高明居然编造出海训和护士章卉的绯闻,杜丽一气之下吃了安眠药。巧不巧?海训新兵连结束,借了辆摩托车三十小时往返千里回来看杜丽,面对昏迷的杜丽,他泪流满面,留下杜丽送他的手表就又赶回部队,结果到军营就栽倒了。很多年后,海训记忆里还留着杜丽那“列宁装”和“秋天般绚丽的笑容”。这阴差阳错的,真是命运弄人啊!
高明一心想考大学改变命运,可拿到录取通知后却因家里困难只好放弃,顶职当了工人。他妹妹高兰跟着卫国生父赵永录从收废品起家,慢慢做成了商人。高兰从小就喜欢卫国,可马飞的出现让她只好含泪去广州发展。这里头的人物关系啊,真是剪不断理还乱。
到了九十年代,这帮人的生活更是跌宕起伏。海训在一次缉毒任务中为救战友被炸瞎了双眼,回到老家治疗时,因无颜面对故人,竟化名“王军”。照顾他的特护正是当年被他“牵连”的章卉,章卉后来识破了他的身份,却依然选择嫁给他。这俩人的感情,是在磨难中慢慢熬出来的,尤其章卉后来还被查出得了白血病,但她瞒着大家把自己的一只角膜换给了海训,让海训重见光明,自己却没能熬过去。章卉这个女子,真是善良得让人心疼!海训后来带着她四处求医,从云南、湖北到河南,最后回到南京。章卉生命尽头想看梅花,海训就背她去梅花山等日出,太阳升起时,章卉再没醒来。这段剧情,当年看哭了多少人!
杜丽这边呢,她嫁给了高明,但始终觉得海训还活着。当她终于找到海训,两人忍不住拥抱时,又被高明撞见。高明夫妻后来分床睡,高明整天喝酒鬼混。杜丽怀孕期间发现高明和别的女人乱来,果断提出离婚。高明得知杜丽打掉孩子后竟对她动手。这种婚姻悲剧,现实中也不少见了。
卫国的乐队在各酒吧间演出,生计窘迫。李治平这商人一直追着马飞不放。在乐队艰难支撑时,李治平送来优厚合同,条件竟是让卫国放弃马飞,卫国断然拒绝。当晚卫国醉倒路边,被事业有成回来的高兰遇见,卫国误以为是马飞,与高兰发生了关系,第二天后悔不已。后来高兰发现自己怀孕,偷偷回广州生下了孩子。这误会可是一环扣一环!
马飞一气之下准备和李治平出国,但起飞前卫国赶到,四目相对泪流满面,马飞放弃了出国,但两人关系再难回到从前。李治平趁机加强攻势。感情这事儿,真是说不清道不明,里头有多少无奈和辛酸。
生活虽难,但剧中人总在挣扎向前。马飞偷偷把李治平送的跑车抵押贷款,帮卫国也开了家酒吧。两家酒吧开始竞争,卫国在马飞暗中帮助下,最终收购了李治平和高明的酒吧。与此同时,李治平和马飞举行婚礼,卫国含泪大闹婚礼。不久,高明和杜丽离婚。杜丽知道章卉走了后,听说海训又瞎了,毅然回到海训身边。这种选择,需要很大的勇气。
卫国三个月还清了债务,赎回了马飞的汽车,却听说她已秘密离婚并离开了城市。有人说马飞回了北京,有人说去了国外。而高兰带着孩子出现,卫国不知何去何从。1997年第一天,卫国毅然踏上寻找马飞的旅途。这结局,给观众留足了想象空间。
回过头看,这部剧之所以打动人心,是因为它拍出了生活的真实质感。剧中人物经历了我们父辈那代人熟悉的时代变迁,从八十年代的理想主义,到九十年代市场经济大潮下的种种机遇与陷阱。兄弟情义在利益面前经受考验(比如高明曾独吞与卫国合作的生意得到酒吧),爱情在现实磨难中不断淬炼。有观众评价说,这部剧看得人“一肚子气”,但这恰恰反映了剧情的真实性和感染力,让人为角色的命运揪心。郝蕾演唱的片尾曲也受到喜爱。
虽然剧情曲折甚至有些“虐心”,但剧集最终传递出希望——“美好的生活一直向你招手”。角色们经历了太多,但始终没有放弃对爱情、友情、梦想的坚守。当爱似乎已成往事,生活依然有转机,有温暖。这种在困境中依然相信美好的韧劲,或许正是这部剧播出十多年后,依然值得被记住的原因吧。各位看官,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?